第十七章 信封内的断指头(下)-《法医探秘》
发动基层派出所,对所有的出租房进行地毯式的搜查,终于在一偏僻的出租房中将孙伊剑抓获。
在审讯孙伊剑时,孙伊剑矢口否认袁茂源与其在一起,对当天的情况孙伊剑是这么说的:“我与袁茂源从网吧出来后,就一起去看了一场电影。后来,我的几个朋友来了,我就与我朋友一起走了,至于袁茂源哪去了,我就不清楚了。”
针对孙伊剑的陈述,侦察员们找到他的几个朋友,那几个朋友证实:“1月1日晚8时,我们一起到OK厅唱歌,孙伊剑同我们一起去的,一直至第二天凌晨才回家……”
那么,犯罪嫌疑人是不是孙伊剑呢?我又在深思这个问题。
为了获取证据,局长决定先对孙伊剑的租住房进行一次彻底地搜查。
于是,我与技术人员一起,对孙伊剑居住的出租房内进行彻底搜查和勘查,出租房内,很显然已经过孙伊剑清洗及打扫,但技术人员仍在孙伊剑卧室床头上及墙壁上发现有数滴点状喷溅性血迹;床下孙伊剑放的一双旅游鞋上亦发现有点状喷溅血迹;在客厅地板的地板砖缝中也发现有可疑血迹,且面积较大;客厅中一小木橙脚上亦发现有小喷溅性血迹。经搜查,在其立柜的工具箱内发现有一把小钢锯,锯齿上粘附有少量的可疑肌肉组织。将这些血迹进行DNA检验确定:与邱淑琴和其丈夫两人具有亲子关系,说明这些血迹应该系袁茂源留下的。
同时在孙伊剑的住房一书桌的抽屉内,提取了孙的一个记事本,上面的字迹经鉴定与勒索信上的字迹为同一人所写。同时还发现在记字本上缺失了几页,与勒索信的书写纸在纸质上完全相同,勒索信的书写纸就是从记字本上撕下来的,在剩下的空白纸张上,留有一些字迹的压痕,经过技术处理,显出与勒索信内容相同的字迹。而字迹是犯罪嫌疑人孙伊剑所写。
这些证据极强力支持:孙伊剑就是绑架杀人的犯罪嫌疑人。孙伊剑的租住房内就是杀人的第一现场。
孙伊剑见此,不得不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我等袁茂源睡觉后,就用被头捂住他的头,用手扼着他的喉咙,等袁茂源死亡后,用一把大砍刀,将张的尸体砍成7块,并将袁茂源的右手四根手指砍下来,用纸包好,然后,将尸体碎块埋于一小山林中……”
侦察员们按照孙伊剑的陈述,在一小山林中,挖出了三块尸体碎块,另在一楼房顶上的储水池子内,发现了剩下的碎尸块。
然而,孙伊剑的陈述,在我对碎尸块的检验后,证实其有许多虚假成分。
我对碎尸块进行检验后认定:(1)七块碎尸块经拼凑可形成一个完整的少年尸体,拼凑的尸体符合解剖学特征,应为从同一具尸体上肢解而成;(2)在颈部发现有3处锐器剌创,剌创伤及颈总动脉,为一致死性损伤。尸体上另除有肢解尸体形成的损伤外,未发现其它损伤。分析死者应为他人持单刃剌器剌击颈部致颈部裂创,颈总动脉断裂、大出血死亡。(3)尸块以包装袋包裹,尸块残端以透明胶带纸粘附,包装袋口以红色胶布铜芯电线捆扎,分析应为室内杀人,室内碎尸,室内包装的可能性大。(4)尸块断端软组织整齐,符合以长刃锐器切割所致,而骨断端则呈现平行排列细条形整齐断口,符合细钢锯(如小钢锯)锯断而成。(5)头部头发均被火焚烧过,整个颜面变黑、焦化,说明头部被人用火焚烧过,根据其火焚烧的形态,符合以液体燃料淋在头颅上后点火焚烧而成。
很显然,孙伊剑的陈述是将袁茂源捂嘴并扼颈致死,然后用大砍刀分尸的过程,与法医检验结论明显不符。
在铁的证据面前,犯罪嫌疑人孙伊剑不得不供述其犯罪事实:原来,孙伊剑从小就性格孤傲,常与人争强好胜,多次与人闹矛盾而打架。6岁时,与其兄因闹矛盾,而持菜刀追杀其兄,被其兄夺过菜刀将其砍了十多刀,尽管及时治疗,但还留下了后遗症――右腿功能有障碍,以后走路有点瘸。长大后,想做一点活,但在一次意外中,又使自己的右眼受伤,而致残,基本失去正常的生活条件。因此,生活一直极其窘迫。想打工,但身体残疾成为其打工的障碍。于是,开始在社会上鬼混,上网吧、录相厅,因经常上网聊天,看暴力录相,思想一天天颓废,从而一步步走上了堕落的深渊。2002年6月,孙伊剑认识了袁茂源母亲邱淑琴美发厅中的服务员刘小娟,因此经常在邱的店内玩耍,从而认识了受害人袁茂源。因袁茂源不爱学习,经常同孙伊剑一起出入网吧,通宵达旦上网、打游戏、看录相,关系因而比较接近,因此,袁茂源喊孙伊剑做“孙大哥”。
2003年12月,孙伊剑的女朋友刘小娟因为偷了顾客的钱,被袁的母亲邱淑琴开除。因此,孙伊剑对邱淑琴怀恨在心,准备储意报复。
2003年12月30日,孙伊剑从一本杂志书中看到这样一个故事:一个人因没有钱用,绑架、杀死了一个小孩,然后向小孩家人索要100万人民币。从而受到启发,遂产生了犯罪念头,并试图模仿杂志中的作案方式,获取钱财。经酝酿,孙将目标选中了受害人袁茂源。
2004年1月1日,孙找到袁并一起玩通宵上网至1月3日凌晨,两人回到孙的出租房中。孙待袁熟睡之后,从衣柜中拿出一把尖刀往袁茂源颈部连剌数刀,袁从睡梦中惊醒,从床上爬下来,朝门外面跑,跑过间墙门时,就倒在客厅地上死亡。1月6日,孙为了隐藏尸体,用菜刀,小钢锯,将袁的尸体肢解成七块,并将袁的左小指、环指、中指分别砍下,然后用编织袋分别装好碎尸块。1月7日,孙将两袋碎尸块抛尸于一小山上,因怕人发现头部而认识袁茂源,就用煤油浇在头部点燃焚烧后掩埋。1月8日,1月9日两天,孙又分别将剩下的碎尸块抛弃于不同地点。1月9日下午,孙使用一个叫“周田华”的身份证,在农业银行开了一个户头办了信用卡。1月11日,孙写了一封恐吓勒索信,声称袁茂源被其绑架,要袁茂源的父母将12万元钱汇入农业银行“周田华”帐号内,否则将袁茂源杀死,并将事先砍下来的袁茂源一截手指头放在信封内。1月12日凌晨7时许,孙将信丢于袁茂源母亲邱淑琴的靓丽美发厅门前……
“那犯罪嫌疑人孙伊剑后来怎么样了啊!”小宝好奇地问道。
“当然是伏法了啊!”
“犯罪嫌疑人孙伊剑虽然已经伏法,但综观整个案件的过程,我们是不是要去思考:是什么原因导致孙伊剑走向这条不归路的?留给我们的又有些什么启示?”刘老师感叹的说道。
“是啊!这个案件同时也告诫着我们:家庭教育是一个绝对不可忽视的社会问题,是关系到下一代健康成长的一个重要问题。在当今社会,信息发达,科技进步,如何引导青少年们正确利用好网络世界,使他们接受良好地现代化心理教育,也是值得我们去深思、去探索的。”柴国泰也深有感触的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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